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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前夕
作者:JUE · 原作:《名伶宾馆》 · 分类:都市言情 · 第 21 章陈宝珠从霍肇珩房里出来,没急着回屋。
沿着走廊往赌厅走,听着海浪一波接一波拍打船身,去寻程天朗。
到了厅里,找了半天,没看到程天朗。她拦了个服务生问,人家说,都去了何先生的专包。
陈宝珠寻到门口,服务生替她开门,她站在门边,往里头看。
程天朗跟何家荣并排坐着,两个人面前各摆一杯白兰地,方才还在赌桌上杀得你死我活,这会儿已经勾肩搭背,称兄道弟。
程天朗一条胳膊搭在沙发背上,何家荣拍拍他肩膀,又是递酒,又是递烟,搞得两人感情多深一样。
何先生坐在上首,一旁秘书亲自给江耀宗斟酒。
两个老江湖碰杯,把酒言欢。
陈宝珠在门口站了不到十秒,就全看明白了。
程天朗今晚在赌桌上大杀四方,是在告诉何先生,江耀宗不是软柿子,不是随便谁都能拿捏的二世祖。
江耀宗老豆想试他也好,想弄死他也罢,眼下都不重要了。
江耀宗已经带着人站到何先生面前,亮出刀来:江山代有人才出,你与其压我,不如同我合作。
陈宝珠看得透,澳门这盘生意,早年靠的是葡国佬,回归之后,牌局就得看共党的风向。
九七香港,九九澳门,前后脚的事。英国佬走了,葡国佬滚出澳门也是迟早的事。何先生早年在香港那套江湖饭,吃了几十年,到了澳门,这饭碗就更得靠政府赏饭吃了。
他比谁都清楚,往后还能不能在这张赌枱上坐得稳,靠的是站队。
与江耀宗来澳门的初衷不谋而合:他不做旧式社团,他就是要往政府那边靠。何先生不傻,与其跟那班抱着江湖规矩不肯放的老一辈绑死,不如押一把这些年轻崽子。江耀宗够狠,程天朗够精,这俩凑一块,说不定真能把路趟开。
至于霍家。
今晚能在这艘船上看到霍肇珩兄弟二人,就已经是表态了。霍家早年虽是靠走私发家,可抗战那阵,是给共产党卖过命的。风头过去,洗得干干净净,如今三司十五局里都有姓霍的人。他们今晚往这儿一坐,不单是给何先生面子,更是让江耀宗看清楚:真正上岸的人,过的是哪道桥。
葡国佬,英国佬,统统要变历史。往后这码头,是谁说了算,今晚这间包房里,各人心里都在拨算盘。
陈宝珠只在门开的那一瞬,把里头局势看得清清楚楚。
何先生恰在此时抬头,视线往门边扫来。她没等那目光落定,已经退后半步,悄然转身。
———
酒至微醺,程天朗斜靠在卡座里,看着江耀宗左拥右抱,两个鬼妹金发碧眼,他晃了晃杯里剩的那口白兰地,脑子里闪过陈宝珠的影子——不知道她今晚肚子还痛不痛,有没有叫服务生弄杯红参茶。
他把杯子一搁,起身跟何先生和江耀宗打了个招呼,说再喝下去怕要当众出丑,识趣地先撤。
出了包厢,走廊里迎面走来一个服务小哥,认出他,赔着笑说程生,刚才有位小姐来找您,在门口站了一会儿,又走了。
程天朗摸出几张钞票塞过去:“帮我送点女孩子家那几天用的东西,再弄盅炖品,送到我房间。”
说完也不等回话,径自走向电梯。
房门推开,海风扑面而来。
陈宝珠站在窗前,背对着他,不知站了多久,头发都吹乱了。
程天朗走过去,把窗户关上,又将外套披上她肩头,顺势把整个人揽进怀里,手掌轻轻揉上她小腹。
“这么大个海风,吹到头痛你就知死。”边说边将她往床上带。
她靠着他,由着他把自己按到床上。
俯身的时候,他才看清楚那件裙子——墨绿色丝绒,剪裁服帖得过分,领口开得恰到好处,多一分则俗,少一分则钝。
不是他买的,来澳门之后,陈宝珠所有行头都是他一手置办,这段时间事再多,也不至于忙到认不出自己的手笔。
江耀宗今晚全程在眼皮底下,不可能有功夫搞这些小动作。
陈宝珠见他盯着自己不动,抬手摸了摸脸:“我脸上沾了东西啊?看到眼定定。”
程天朗扯了扯嘴角:“老婆穿新衫,不准老公多看两眼?”
“船上碰到个朋友,见我裙子弄脏了,就送了套新的给我。”她随口解释道。
“哪个朋友啊?”程天朗手指捻起她肩头那块料子,凑近看了一眼——剪标缝得极其细致,针脚显然是裁缝专门上身量过的。
意大利的料子,暗纹在灯光下才显出来,这类东西,香港中环那几家买手店一年也进不了几匹,舍得拿来随手送人,全港数得过来的人。
“出手这么阔绰,”他松开那块料子,“送的布契拉提还是杰尼亚?”
陈宝珠安静了几秒,才抬眼看他:“怎么?你也要送我布契拉提还是杰尼亚吗?”
“可以呀,只要老婆喜欢,就是Kiton也好,Loro Piana也好,我都送。”
“知道朗哥现在阔了,不用特意来我面前显摆。”陈宝珠脱下程天朗的外套,又反手去拉背后的拉链。
她只想快点把这身衣服换下来,换回自己的睡衣。
刚脱到一半,房门被人敲响了。
程天朗以为是自己叫的宵夜送到了,按住她:“你躺着,我去开。”
门一开,外面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侍应,手里托着个白瓷青花的炖盅。
“您好,请问是陈宝珠女士的房间吗?”
“是。给我吧。”
“好的。这是霍先生送给陈女士的血燕。”
侍应把托盘往前一递,转身走了,一眨眼就消失在走廊尽头。
程天朗站在门口,托着那盅血燕,低头看了一眼。炖盅用得讲究,连托盘边都描着金线。他冷笑一声,转身回房,带上门。
把血燕往茶几上一搁。
他早该想到是霍肇珩。
出手就十几万的朋友,陈宝珠还能认识谁?
“霍肇珩送来的血燕,你喝不喝?”
陈宝珠刚套好睡衣,正把头发从领口里拨出来:“等我换好衣服再喝。”
“呵。”程天朗笑了一声,“我给你叫碗燕窝,要哄才肯喝。人家随手叫人送来的,就这么好喝?”
陈宝珠整理头发的手顿了一下。
“一碗燕窝而已,我喂你喝,行了吧?”
“我差他一碗燕窝?”
“那你想怎么样?”陈宝珠转头看他,声音也高了起来,“你不乐意他送,刚才在门口就别接啊。接了才来跟我撒气?”
“人家送你的燕窝,我哪有资格帮你推?”
“程天朗,你是不是有病?你到底想怎么样?”
“我想怎么样?”
他想怎么样?把这盅血燕摔了?把那件新衣服撕了?然后呢?摔了,撕了,霍肇珩就跟她没有半点关系了?
程天朗站在那里,看着那盅燕窝,看着那件床上的裙子,再看她,突然觉得,这间房变得好小,小到透不过气。
“算了。”他扯松了领带,“你休息会儿,我另外叫了吃的。我去洗澡。”
说完,他解着衬衫扣子往浴室走,没再回头。
等程天朗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,一眼就看见茶几上那盅血燕,原封不动。
旁边多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阿胶西米露。
他擦头发的动作停了一下。
妈的,钱给少了?谁还喝不起血燕了。
他把毛巾往椅背上一搭,走到床边。躺到背对着自己的陈宝珠旁边,把人圈进怀里。
手掌习惯性捂在她肚子上,力道适中地揉着。
“肚子疼不疼?要不要起来喝点热的?”
陈宝珠没动:“可不敢让朗哥喂。”
程天朗真跟哄BB似的:“是我错了。我不该乱吃醋。宝大小姐大人有大量,别跟我这条狗一般计较,好不好?”
陈宝珠终于转过身来,半嗔半怒:“又乱说。你是狗吗你?”
程天朗见她肯转身,嘴角就翘起来了:“是狗。你的狗。只给你当狗,当一辈子,好不好?”
“呸。谁稀罕。”
程天朗一听这口气,就知道人哄回来了。他二话不说,掀开被子,把人打横抱起来,几步走到沙发边坐下,端起那碗阿胶西米露,先用勺子搅了搅,自己尝了一口,试试温度,才把勺子递到她嘴边。
“来,流了那么多血,心疼死老公了。恨不得每个月这血我来替你流。”
陈宝珠含进嘴里:
“程天朗,你以前也这么哄过那些女人吗?”
“这样就算哄?我同你讲的都是真心话。”
“你正经点!”
“我哪里不正经?你不是走到包间门口了吗?怎么不进来?你也看见了,江耀宗左拥右抱,差点没当众上演活春宫,全场就我最规矩,酒都不敢多饮几口,怕你嫌我成身酒味!”
陈宝珠没作声。
她是走到包间门口了,也看见了。
可看见了又怎样?
她如今什么立场?别讲现在跟他一清二白,就算当初真嫁了,真成了江太,她也没资格吃这醋。
她从小就不是那种白日做梦的人。
她不会信一个男人一辈子只守着她一个。
江耀宗不会,程天朗更不会。
若江耀宗真如他所说的那么爱她,为什么分手之后,就真的再也没来庙街找过她一次?
虽有遗憾,但更多的时候是庆幸,庆幸当初那当头一棒,将她敲晕,将她打醒,不然她未来数十年就要陷入得同无数女人争风吃醋的泥潭,她的孩子就要跟数不清的野种抢老豆争家产。
万幸……万幸……
吃着吃着,陈宝珠随口提起:“过几日,送我返庙街吧。”
“怎么?”
“想金姐了。而且,也快开学了,我得回去。”
程天朗正给她舀西米露,手顿了一下,又继续舀:“老婆仲系学生妹,我差啲唔记得。咁我呢排要加把劲啦。过几日我开张卡畀你,学费、生活费、零用钱,都入落去……”
“不用了。”
“讲咩话。老公赚嘅钱,你该花花,心安理得花,唔使同我客气……”
“我要去美国了。”
“唔使心疼……”
两个人同时停了口。
房间里静下来,只剩中央空调的风声。
程天朗放下那碗西米露,拿起烟盒抖出一支烟刚要点,想起她身子不舒服,又站了起来,走到窗边推开窗,才把火打着。他吸了一口,烟从嘴里慢慢吐出去,混着夜风散了。
“几时嘅事?”
“今晚。”陈宝珠自己端起那蛊血燕,舀了一勺,“霍肇珩把资料给我看了。”
程天朗点了点头,没再说话。
两个人就这么沉默着。
她坐在沙发上,他靠窗站着,中间茶几上那碗西米露还在冒着热气。
过了很久,程天朗才再次开口:
“你来澳门,不是帮我,也不是帮江耀宗。”
他夹着烟的手垂在窗边:
“讲到底,我也好,江耀宗也好,都是你为了能让霍肇珩重新看见你的踏脚石,对吗?”
陈宝珠没辩解。
毕业之后,霍肇珩突然再也没有找过她,陈宝珠把跟他有关的每一件事翻来覆去想了个遍,从第一次见面到最后一顿饭,她什么都没做错,没要过他一样东西,连脾气都收着。
可越想,越觉得荒诞——既然什么都没错,为什么还会被人像扔垃圾一样扔了?
后来她想通了,错就错在“没错”。
在霍肇珩眼里,一个庙街飞女,跟程天朗那种蛊惑仔有什么区别?不过是个新鲜玩意儿,逗着好玩。玩够了,没价值了,扔了就是。她做没做错根本不重要,重要的是,她这个人本身,就不在霍肇珩“会留下”的名单里。
那什么样的女人才有价值?才不会被随随便便扔掉?
为此,她特意去了解霍家的发家史:
霍家有红色背景没错,可底下一层还是灰的。而现在,灰色那部分,全挂在霍肇钧名下。
而霍肇珩跟这个哥哥,面和心不和。
洗钱……灰产……她需要的是一张入场券。她原本以为,这张券至少要等到大学毕业,要靠在律师楼熬上三五年,才可能摸到边。可就在这时候,江耀宗和程天朗两个人一起把“新宝”双手捧到她面前。
再漂亮的学历,都不如真枪实弹做出实际战绩。
果然,霍肇珩出现在了新宝。
果然,如所有豪门里的手足相残,霍肇珩和霍肇钧同样兄弟不睦。
不枉她步步为营,一场豪赌。
老天爷都在帮她,她赌赢了——霍肇珩捧着一张哈佛的录取通知书,回头找她了。